财政部公告丨错误发布其他项目结果公告,代理机构被责令限期改正
12月10日,财政部发布第一千四百六十号至第一千四百六十七号8则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其中涉及的问题有:招标文件排斥潜在投标人;代理机构错误发布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相关供应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代理机构未对谈判过程录音录像、未按照74号令规定组织开展采购活动;招标文件编制不严谨;招标文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第一千四百六十号公告中,举报人反映,本项目招标文件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财政部调查认定举报人反映的问题成立。责令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就未依法编制招标文件的问题、代理机构就错误发布公告的问题限期改正。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确认本项目采购活动违法。给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据了解,该项目系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网络基础建设项目(非集中采购部分)(二次),项目编号:GXTC-A1-21630532。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可知,2021年6月23日,该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700万元。同年7月7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北京博奥网络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成交)金额218万元。同日,发布更正公告,称因工作人员误操作,将其他项目的结果公告发成本项目的结果公告,将当日发布的“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网络基础建设项目(非集中采购部分)(二次)中标结果公告”作废。7月19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北明软件有限公司,中标(成交)金额681.628万元。
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商务部分权重(A)22分,技术部分权重(B)48分,报价部分权重(C)30分。评审标准如下:
第一千四百六十二号公告中,投诉人诉称,招标文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财政部调查认定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问题限期改正。
第一千四百六十三号公告中,投诉人诉称,相关供应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财政部调查认定投诉事项成立,中标无效。
第一千四百六十四号公告中,投诉事项1、2、3为:华恩时代公司所投产品不符合谈判文件技术参数要求。财政部调查认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3成立,确认采购活动违法。责令代理机构就未对谈判过程录音录像、未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的规定组织开展采购活动的问题限期改正。
该项目系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康复器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PYB21/02。2021年4月28日,该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预算金额173.2万元。5月11日,发布成交公告,中标(成交)金额95.8万元。
项目开标及评审现场的录音录像资料是非常重要的采购资料,对处理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及开展项目监督检查极为关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明确,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第十一条强调,“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五)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第十四条明确,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相关开标及评审活动应当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此外,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第(五)项,采购人、代理机构未按规定对开标、评标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代理机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千四百六十五号公告中,投诉人诉称,招标文件多条评分标准的设定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财政部调查认定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本项目第三包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编制不严谨的问题限期改正。
该项目系华侨大学厦门校区综合实验大楼系统集成项目(第二、三包),项目编号:XM2021-TZ5099-1-2-3。2021年6月30日。该项目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项目共分三个标包。其中,合同包一为综合实验大楼普通区实验台柜及水电配套系统项目,预算金额360万元,主要采购内容包括实验室家具的配置、室内照明的安装、少量室内电路的增补、室内洗手台的配置等。合同包二为综合实验大楼特殊区通风系统项目,预算金额1420万元。本项目实验室通风系统采用实验室VAV变风量通风控制技术,要求系统具有高品质的控制性能和可靠的安全性。合同包三为综合实验大楼特殊区实验台柜及水电配套系统项目,预算金额1120万元,主要采购内容包含综合实验大楼特殊区一至七层(其中二层只包含照明、空调及通风橱柜)实验台柜及水电配套系统。
7月8日,项目发布更正公告,就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招标货物(项目)一览表第7页的样品要求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第10页第8项样品要求部分,以及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120页“3、其他技术要求”部分增加了补充说明。7月22日,发布招标结果公告。该项目未公布招标文件。
第一千四百六十六号公告中,投诉人投诉事项1-8为:招标文件部分指标要求设置不合理,涉嫌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财政部调查认定投诉事项1、2、3、4、6、8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5、7成立。鉴于招标文件已删除相关不合理的技术指标要求,责令采购人依法开展采购活动。
该项目系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央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CIT-ZG(Z)-2021050003。2021年5月7日,该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4354万元,最高限价(如有)2600万元。5月27日-6月17日,发布四次更正公告,分别更正了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技术参数。7月1日,发布暂停公告,称因投诉原因,现暂停采购活动,后续开展时间另行通知。
第一千四百六十七号公告中,投诉人诉称,投诉事项为:1.评标委员会对其评分不合理。2.戴思乐公司、溢美康体公司涉嫌围标、串标。财政部调查认定,因投诉事项1涉及招标文件编制违法的问题,不再对投诉事项1进行审查。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问题限期改正。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确认采购活动违法。
该项目系2021年泳池水处理循环系统项目,项目编号:CLZ0121ZJ00ZC71。2021年7月13日,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140.4万元,拟采购比赛训练池设备和热身池设备,比赛训练池设备包括泳池循环过滤系统、盐氯消毒系统、恒温系统、电气系统及管道、阀门配件等,热身池设备包括泳池循环过滤系统、电气系统及管道、阀门配件等。8月3日,发布澄清、答疑公告,其中明确,本项目于2021年7月28日发布变更公告中提供的设计图纸仅供各投标人查询本项目的泳池大小、面积、水容量信息以及水循环处理系统的设计布局、接驳点位等信息,不作他用,关于本项目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及对应变更的规格信息为准。同时,变更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8月20日,发布中标公告。
项目评标标准为:
(责编:戎素梅)
附8则信息公告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四百六十号)
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GXTC-A1-21630532二、项目名称: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网络基础建设项目(非集中采购部分)(二次)三、相关当事人当事人1: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以下称采购人)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南雁路4号当事人2: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10层四、基本情况举报人反映:1.采购人拒收其质疑函。2.采购人、代理机构在未答复质疑且未开标的情况下发布中标公告。3、4.本项目招标文件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五、处理依据及结果举报人反映的问题1、2不成立,问题3、4成立。责令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就未依法编制招标文件的问题、代理机构就错误发布公告的问题限期改正。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确认本项目采购活动违法。给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财 政 部 2021年12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四百六十一号)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001321Z-04-01-B21二、项目名称: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通州院区语音交换机系统采购安装项目(二次)三、相关当事人投 诉 人:北京伟利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3号楼A-8291室(集群注册)被投诉人: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13号7幢6层当事人: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1号相关供应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6号四、基本情况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本项目中标金额过高,评标不公平,且招标文件由阿尔卡特品牌厂家编写,影响招标公平。2.招标文件电子版单独收费且不开具发票违法。3.采购需求不合理,相关技术要求只有阿尔卡特品牌产品能满足。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3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财 政 部2021年12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四百六十二号)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DFHT-2021-282二、项目名称:武汉海关技术中心2021年仪器设备购置专项HVI测试仪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北京赛博凌云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西里23号4号楼2层208被投诉人1: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光明西街1号14号楼2层218室被投诉人2:武汉海关技术中心(以下称采购人)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琴台大道588号四、基本情况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4为:招标文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投诉事项2为:招标文件部分评审因素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投诉事项3为:售后服务、修复故障和培训方案指标不能作为评审因素。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3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事项4成立,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问题限期改正。财 政 部2021年12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四百六十三号)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NXSWJ-2021-3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机房硬件设备维保和值班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北京鸿果秋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B座10层1101-1被投诉人1: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悦海新天地购物广场14号(原B2)办公楼1107室被投诉人2: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以下称采购人)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7号相关供应商: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东华合创公司)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紫金数码园3号楼11层1102四、基本情况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为:采购人、代理机构未明确答复质疑事项。投诉事项2、3为:东华合创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和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3成立,中标无效。 财 政 部2021年12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四百六十四号)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TPYB21/02二、项目名称: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康复器材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北京创欣凯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5层6-07-1被投诉人1: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号被投诉人2: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以下称装备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3号相关供应商:北京华恩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华恩时代公司)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五里店260号院内15号办公楼207室四、基本情况投诉人因对装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3为:华恩时代公司所投产品不符合谈判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根据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的规定,投诉事项3成立,确认采购活动违法。责令装备中心就未对谈判过程录音录像、未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的规定组织开展采购活动的问题限期改正。 财 政 部2021年12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四百六十五号)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XM2021-TZ5099-1-2-3
二、项目名称:华侨大学厦门校区综合实验大楼系统集成项目(第二、三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湖南长海现代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长海广场3栋A座19楼01、03室
被投诉人1:华侨大学(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
被投诉人2: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厦门现代物流园区机场北区航空港物流园区A3之六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招标文件的售后服务要求变相将供应商规模条件作为加分条件,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2.招标文件多条评分标准的设定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3.招标文件多条评分标准为特定品牌独有参数,具有指向性。4.招标文件的业绩要求涉嫌以特定行业业绩作为加分条件,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5.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修改,未依法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3、4、5缺乏事实依据;根据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本项目第三包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编制不严谨的问题限期改正。
财 政 部2021年12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四百六十六号)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SCIT-ZG(Z)-2021050003
二、项目名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央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市健平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三段2号1栋1单元21层10号
被投诉人: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当事人: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国学巷37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8为:招标文件部分指标要求设置不合理,涉嫌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3、4、6、8缺乏事实依据;根据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事项5、7成立。
鉴于招标文件已删除相关不合理的技术指标要求,责令采购人依法开展采购活动。
财 政 部2021年12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四百六十七号)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CLZ0121ZJ00ZC71
二、项目名称:2021年泳池水处理循环系统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海润德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湖滨路与祥和路西北角企业总部1408
被投诉人1:国家体育总局湛江潜水运动学校(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海滨大道南42号
被投诉人2:湛江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903房之一
相关供应商1:深圳市戴思乐泳池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称戴思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松园路中深国际大厦702
相关供应商2:郑州溢美康体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溢美康体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71号院9号楼2单元5层2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评标委员会对其评分不合理。2.戴思乐公司、溢美康体公司涉嫌围标、串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因投诉事项1涉及招标文件编制违法的问题,不再对投诉事项1进行审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问题限期改正。
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确认采购活动违法。
财 政 部2021年12月9日来源|由“中国招标”编辑整理,如需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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